广东年底施行“保证金制度”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02 10:52:05
  广东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全省工程建设领域2016年底前建立并施行工资保证金制度,2017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劳务用工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意见》称,为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作业的管理制度,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执行。同时,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劳务用工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尚未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应在2016年底前建立并施行。同时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在省内注册且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施工企业可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施工企业要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意见》还提出,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企业失信行为工作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记者 刘宇雄) (来源:信息时报 )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