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年6月可实现转诊预约和分级诊疗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01 11:47:09

  东莞明年6月可实现转诊预约和分级诊疗
 
  东莞新闻网 昨日下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批准部分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事项,以及审议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甄瑞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楚良、尹景辉、李满堂、杨靖波、陈锡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跃沛,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晓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向东列席会议。
 
  建议办理满意率实现100%
 
  会上,副市长杨晓棠作了东莞市第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138件,主要涉及我市城建规划、科教文卫、财政经济、内务司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杨晓棠表示,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全部人大代表建议均办理答复完毕。据统计,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46件,占33.3%;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81件,占58.7%;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难以解决,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留作参考的建议11件,占8%。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实现了满意率100%,其中满意127件,基本满意11件。
 
  今后有望实现站点到上级医院精准转诊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围绕代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合理制定转诊制度的建议》等8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迄今为止,8件重点督办建议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关于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合理制定转诊制度的建议》,市政府及承办单位明确于2017年6月完成卫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基本实现转诊预约和分级诊疗,优化就医流程;此外,明确从社卫站点直接转诊到上级医院,无需再经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站点到上级医院的精准转诊。
 
  市卫生和计生局出台了《东莞市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共有36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推行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从“坐堂等人”向“主动上门”服务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孙爱平认为,截至10月中旬,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全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相关代表。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到位、方法创新、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会议热点1
 
  探索一对一托管方式改造提升10所民办学校
 
  昨日会上,市教育局局长梁凤鸣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我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报告》。
 
  据了解,目前我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有1113所,在校生100万人。此外,我市还有629所持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培训量约为40万人次。总体来讲,我市已基本建立起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在内的较为完善和规范的民办教育体系。
 
  但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教育作为全市投资环境的组成部分,与形势发展要求仍有距离。例如,民办教育学校发展不均衡,中低收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亟需提高;住在小区配套教育设施政策尚未落实,对居民就近入学带来不便;民办学校校舍租赁合同到期后普遍存在续约贵、续约难问题,造成举办者不愿意持续投入,办学质量停滞不前;低收费民办学校因收费过低,难以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致使该类学校教职员工普遍素质偏低,流动性较大,影响办学水平提高。有数据显示,全市民办学校教师每年离职率高达12.3%,一成以上的学校每年离职率超过20%。
 
  梁凤鸣表示,接下来将在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民办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四方面下功夫。其中,市财政安排3200万元,在“十三五”期间每年组织64对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帮助64所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市财政安排4000万元在“十三五”期间遴选10所办学水平高、示范效应强的公办学校,分别以一对一托管的方式,对10所受托管民办学校进行全方位改造提升,探索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的新路子。每年安排约5000万元发放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争取提高津贴标准,稳定教师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主任王任槐认为,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为满足市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及解决我市庞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民办教育整体水平在省内处于先进位置。但民办教育工作还必须正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继续下大力气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民办教育管理纳入地方立法范畴,进一步完善政策;严格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标准,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投入,建立市镇两级对民办教育投入机制,推动民办教育优质发展。
 
  ■会议热点2
 
  《条例(草案)》地方特色鲜明
 
  昨日会上,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方灿芬作了关于《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方灿芬指出,制定《条例(草案)》是落实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需要,是落实国家环保法规与东莞环保创新制度的需要,是修复水乡生态、助力水乡经济转型的必要手段。
 
  水乡经济区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现有各类污染企业面广、量大,分散分布,且多年的排污和破坏导致水乡形成脆弱的生态圈。此外,水乡经济区的水生态资源丰富,交通便捷,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拓展空间。水乡落后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水乡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也成为整个东莞的城市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障碍。因此,有必要针对水乡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地方性法规,将各种治理制度纳入条文,鼓励各方参与,为东莞政府推行水乡环境治理政策提供法律支持,并为水乡的环境执法提供执法依据和执法保障。
 
  《条例(草案)》共七章六十八条,主要就总则、生态文明规划、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水乡生态人居、法律责任和附则进行了规定。其中,水乡产业发展,是针对水乡经济区情况的核心章节。水乡的产业导向分别规定了制造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环保产业的相关要求。此外,还规定了差别化产业政策的相关内容,包括环保基地的建设、产业引退要求等。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李光霞认为,《条例(草案)》根据相关上位法,结合其他省市相关立法的经验,针对我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从规划各主体职能、完善生态文明规划、强化生态产业发展引导、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培育水乡生态人居理念、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市水乡经济区控制污染、产业转型升级、保护和修复环境、促进水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规范和引导。《条例》立法目的较为明确,逻辑结构基本完整,制度措施基本可行,地方特色鲜明,为今后我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依据。(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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