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十二五”期间累计帮扶4.73万人实现稳定就业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0-18 17:07:05
  东莞“十二五”期间累计帮扶4.73万人实现稳定就业
 
  46岁的阿昌(化名)是莞城人,腿脚不便,家里有两个小孩,还有年近七旬的父母,是社区里典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今年初,在社区和街道人力资源部门的协助下,他到一家商场上班。连续上班6个月后,阿昌除了工资之外,还拿到1680元的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
 
  这只是全市各镇街(园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一个缩影。“十二五”期间,市人力资源部门积极落实市政府“十件实事”之推动和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累计帮扶4.73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如中堂镇,在“十二五”期间,累计搜集工作岗位超过3万个,镇村两级就业服务平台推荐就业3680人次,成功帮扶1000多名村民实现就业,其中不乏就业困难人员。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表示,“十三五”期间,将难以实现就业的“4050”(即女40 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退役士兵、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精神病康复人员以及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列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重点援助范围,提供全方位就业援助服务。
 
  为了帮助更多像阿昌这样的就业困难人群实现再就业,今年市人力资源局在“十二五”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系列政策,为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办理工资差额补助以及灵活就业补助。同时在推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面,定期进行跟踪回访服务,并结合每月“就业服务日”,举办大型专题招聘会和集中岗位推荐活动,解决失业居民、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
 
  阿昌说,自己年龄也不小了,学历不高,也没有什么技术,以前也尝试到企业去就职,但人家一看我的条件,经常会婉拒。今年3月份,在街道人力资源分局的推荐下,阿昌进入一家商场上班。“工作要求并不是特别高,只要人勤快,认真,细心一点,就能完成。”阿昌笑着说,“我非常满意这份工作,一直在努力把这份工作做好。每个月的工资也接近3000元,这成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有稳定的工作,就有稳定的收入。事实上,由于文化水平和个人技能的限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的待遇并不高。对此,阿昌深有同感:“我的技能水平不高,能够拿到近3000元也知足。”
 
  不过,为了鼓励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去上班,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市人力资源局出台了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政策。即在本市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岗位上实现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月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高280元/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
 
  市统计局每年6月公布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今年6月公布的201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89元。1-6月,工资差额补助的比对标准为3004元(去年6月市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7月份起比对标准提升至3489元。很明显,阿昌当前的月薪低于这个标准,依据上述政策,他可以获得每月最高280元的补贴。每月能够补贴280元,在阿昌眼里,“这笔钱虽然不多,但对于我这样的家庭,至少可以改善一下生活”。
 
  阿昌只是全市就业困难人员中普通的个案,事实上,有部分困难家庭的成员,根本不可能实现稳定就业,只能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获得一定的收入,以减轻家庭负担。
 
  根据东莞就业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局为鼓励他们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出台了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政策,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已落户东莞的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退役士兵、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精神病康复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等八类人员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工资补助政策。即在灵活就业期间,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50小时,补助100元/月;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80小时,补助200元/月。
 
  根据这项新政,上述八类人员平时从事家庭手工业加工、种养业帮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等,都纳入“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补助。此外,对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上述八类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和应缴额度,还给予50%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阿昌也有过灵活就业的经历。“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增加经济收入,我有时也去一些企业、批发市场从事一些零散工工作。”阿昌告诉记者,“有时一天做六七个小时,一个月可以上十多天班,只要人勤快一点,就能达到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工资补助的标准了。”
 
  但无论如何,对于像阿昌这样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实现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拿到相应的工资时,还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助。“说明社会并没有抛弃我们,总在想办法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补助金额虽然不多,但对于我这样的困难家庭,也能减轻一些经济压力,最重要的是增添了我就业的信心。”阿昌说,当有企业接纳自己上班时,他就结束了灵活就业。不过,阿昌一直认为,“灵活就业人员工资补助撑起了他当时对生活的信心,只要努力工作,即使身体不健全,照样能够养活自己,抚养家人。”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市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就业补贴政策和就业援助服务,但要真正实现就业还得依靠企业。“十二五”期间,针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及大龄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由于生产生活方式、工作环境、自身技能等不适应,很难在工厂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的情况,市人力资源局积极与用工需求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沟通,动员企业腾出岗位,组建“村民车间(班组)”相对集中安置属地困难劳动力就业,目前有520多家企业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
 
  为了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在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十三五”新增加了“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政策”,对于设立就业安置基地,包括“村民车间”或“村民班组”的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没有欠薪行为,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就业登记,企业就业安置基地招用20名以上已落户东莞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其中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0人(含20人)以上未达40人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40人(含4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
 
 
  9月29日,台玻华南玻璃有限公司人事课长梁寻丽告诉记者,自2005年开始,公司就接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前仍有23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司上班。梁寻丽还说:“男的超过50岁,女的超过40岁,只要有合适的工作岗位,我们都会接纳。如今这批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今年8月份平均工资接近3400元。”
 
  由于积极主动地接纳就业困难人员,台玻公司近年都能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市人力资源局提供的数据表明,今年前8个月,因吸纳19名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就业,台玻获得53935.63元补贴资金。台玻公司表示,接下来还将继续接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时将申请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这项殊荣。(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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