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开始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进行认定
为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问题,我省将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有关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目前,凤岗镇已根据上级要求,对原民办教师、原代课教师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尽快申请。
根据凤岗镇宣教文体局发布的通知,本次调查摸底对象范围包括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两大类,10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以及3人以上书面证明材料前往相应地点申请认定。
其中,凤岗户籍且原单位在凤岗的,直接前往原学校申请;凤岗户籍原单位不在凤岗的,前往凤岗镇宣传教育文体局申请;本省非凤岗户籍,到原户籍所在地申请。(凌有福)
详情咨询:凤岗教育网
联系电话:0769-82527669(来源:东莞阳光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