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对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8-24 09:42:13

  东莞将对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提供虚假房源揽客、在交易时违规赚取额外差价……这些都是房地产中介行业备受诟病的行业乱象。随着近期房产交易市场的活跃,中介行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更加突出。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捆绑金融服务,设立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据了解,东莞市也会征询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后续将出台更加细化的规定进行行业整顿。
 
  “每次路过中介门店看到有价格很划算的‘笋盘’,但是进店一问,又都已经卖了。在网上查也是一样,久而久之我就怀疑,中介是否故意用低价盘来吸引顾客,有提供虚假房源之嫌。”很多想买房的人,和东城的郑小姐一样,都曾有这样的遭遇。
 
  刚刚出台的中介行业管理“新政”,被称为史上最严,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这三个方面对于行业发展做出了明确规范。其中明确表明,“要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
 
  “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 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此外,《意见》还要求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在网站等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必须实名。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郑浩辉表示,在该《意见》出台第二天,东莞市住建和房管部门就和房地产中介协会的相关负责人等业内人士碰头商讨。他们将征询上级主管部门省住建厅的意见,然后制定出适应东莞地方现实的具体规则。至于房源真实性的问题,他也坦率表示,“要实行逐一门店进行监管确实比较难,需要培养行业自律的氛围,也有一些中介平台打出真房源的旗号,说明行业有规范化的趋势”。
 
  对于中介人员的具体监管方式,在《意见》当中也有提及。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有关部门要通过信息共享,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
 
  有关部门对中介机构作出的违法违规决定和“黑名单”情况,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对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等,要联合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焦点
 
  “首付贷”在东莞并不普遍
 
  今年年初,有中介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开展“首付贷”。中介以“低门槛”为诱饵招徕客户,再和金融机构合作,为一些不具备支付3成首付能力的购房者,提供高息贷款供房。一旦还款者还不了高额的贷款,就有可能被银行收楼。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了社会稳定,也间接推高了房价,制造了楼市泡沫危机。
 
  在这一新规当中,也提出“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郑浩辉表示,类似“首付贷”这样的中介和金融结合方式,在东莞并不普遍,但也不排除有这样情况。“这种中介和金融机构合作的做法通常比较灵活,金融机构不一定长期定点在楼盘所在地服务,所以调查取证也比较难。”他也表示,今后对于这种违规行为的打击肯定必须要多个部门来协同完成。(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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