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要求8月31日前披露与绿地资金往来明细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8-23 09:41:05
  议案要求8月31日前披露与绿地资金往来明细
 
  一年内六次违约的云峰债危机有了新的进展。《经济参考报》记者22日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此前债券持有人大会形成的《“15云峰PPN003”相关工作议案》和《“15云峰PPN005”相关工作议案》,当日均获得参会债券持有人全票通过。

  据悉,上述两项议案具体包括:要求发行人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披露,发行人针对债券偿债资金筹措方案及具体资金筹集时间计划;要求发行人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15年10月至今,发行人及合并范围下属子公司与绿地集团及合并范围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以及资产转让情况等债权人最新提出的四大议案要求。

  受煤炭行业景气度下行以及债务规模增长过快等影响,今年1月,云峰集团发行的银行间私募债“15云峰PPN003”和“15云峰PPN005”没能如期兑付。截至目前,云峰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已有两期本金违约、三期利息违约,涉及存量债券共66亿元。

  由于“15云峰PPN003”和“15云峰PPN005”相关方涉嫌信披违规等事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介入调查,从而引出云峰集团自身披露的财务信息与其前实际控制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事件。

  “截至目前,云峰PPN都还没有兑付,光债券持有人会议就开了不下十次了。这次会议达成的议案共识比较务实,希望相关各方督促债券发行人云峰集团尽快如期落实。”一位投资者22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记者从上述投资者处拿到一份“上海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显示,8月12日参会各方就“15云峰PPN003”和“15云峰PPN005”达成的议案主要包括:要求发行人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披露发行人截至2016年6月末资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抵/质押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及是否涉及冻结、司法封查等情况,以及所有权或使用权未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要求发行人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披露发行人针对债券偿债资金筹措方案及具体资金筹集时间计划;要求发行人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披露发行人与重组工作小组关于资产重组事宜的具体工作内容、重组进展及时间安排。

  此外,议案明确要求发行人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15年10月至今,发行人及合并范围下属子公司与绿地集团及合并范围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以及资产转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关联方名称、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以及相关交易款项流向等情况,如涉及资产转让,同步提供相关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 记者 钟源)(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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