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8-12 08:58:24
  《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作为家长的你,是否对家庭教育仍有点懵,或不知道怎样管教孩子?东莞市教育局昨日发布了《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指出,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中学生家长要开展性别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
 
  目前《意见》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时间为本月25日,大家有意见赶紧提。
 
  《意见》强调,要引导家长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即要通过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让家长了解各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按孩子成长规律进行教育。
 
  具体到如何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意见》对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长都做了指点。其中,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
 
  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的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
 
  在家校互动方面,该《意见》指出,各镇街宣教办(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建设作为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确保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都建立起家长委员会。
 
  家委会建立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规范家长委员会的组建与运作。与此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备案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每学年开学初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一起将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家长委员会章程、校级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资料上报宣教办(直属学校上报教育局思政科)备案。
 
  家委会方面,则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等组织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定期向广大家长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要协助学校开展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要动员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要组织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帮助和支持。
 
  该《意见》还要求,各镇街宣教办(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父母学堂等形式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尤其重视新生家长培训。
 
  同时,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现代通信工具、媒介,如微课掌上通、微信公众号等,以微访谈、微视频、微案例、微课堂等形式扩大家庭教育的影响力。
 
  此外,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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