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对流浪精神病人实行站外供养安置
东莞将对长期滞留的流浪精神病人实行站外供养安置。市救助管理站目前正在对这一项目公开招标,为流浪精神病人提供食宿、生活护理、医疗、康复、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
招标公告显示,市救助管理站对长期滞留东莞市的流浪精神病人通过委托代养的方式,保证这些患有精神障碍、自身行为责任能力不完全的病人不受到虐待、歧视。
按照要相关要求,服务方不得收受、侵吞流浪精神病人的财物,不得向他们及其亲属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强迫他们从事任何生产劳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派、输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工或劳动。
同时,服务方还得提供食宿、生活护理、医疗、康复、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并逐步改善条件,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被托养的流浪精神病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居住场所具有消防、照明、视频监控、降温、排污等设施,并处于正常状态;有使用方便、防滑、通风、采光和卫生条件良好的浴室、卫生间;有康复、特殊教育、娱乐场所及设施设备,并配有彩色电视机、音响等设施。
工作人员要上岗培训
工作人员要经过上岗培训,经有关主管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的医护人员。通过实行24小时三班制工作服务,保证被托养病人的食宿卫生和基本营养。
此外,每周进行一次询问,并进行书面记录,协助市救助管理站甄别核实救治对象的身份情况。(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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