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色人才申报 有21个部门可受理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5-30 10:19:31
  东莞特色人才申报 有21个部门可受理
 
  在东莞工作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现在可以向所属单位或市相关部门提出认定评定申报。近日,市人力资源局在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东莞市特色人才申报公告》,这份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发布的公告,对特色人才申报工作提供指引,并明确了21个受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络方式。在东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2016年第二季度申请截止日期延迟至6月15日。
 
  申报对象
 
  不受国籍户籍身份限制
 
  市人才办发布的公告对“特色人才”划定了一定的范围,主要指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作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共分为“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大类。
 
  特色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与以前认定评定特色人才相比,这次打破“落户东莞”的限制,此次特色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重点由在莞工作、科研或创业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
 
  申报人为2013年3月13日后来莞工作或创业,且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申请人,对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若在近5年内具有2项或以上达到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且其中1项是在近3年内达到的,列入“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多项条件同时达到的,取其最高一项认定为相应类别的特色人才),可认定为特色人才,年龄统一放宽至70岁。
 
  申报时间
 
  第二季度申请延至6月15日
 
  特色人才认定申请按季度进行受理,每季度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逾期提交申请的,将在下一季度进行受理。其中2016年第二季度申请截止日期延迟至6月15日。
 
  特色人才评定申请于每年6月份集中受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申报和评审。
 
  申报办法分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环节。个人向在莞所属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属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根据《认定评定细则》中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申请受理部门目录》报市相关部门受理。
 
  市人才办在申报公告中公布了21个受理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申报待遇
 
  子女享户籍生免费义务教育
 
  对于在东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来说,除了自身待遇和发展前景之外,最关注问题当属子女上学事宜。
 
  根据我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的相关规定,特色人才子女入学时可在特色人才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镇街(园区)选择入学,由市或镇街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到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并享受与本市户籍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初中毕业生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除了子女上学,特色人才及直系亲属就医也有绿色通道,在定点医院门诊,有导诊人员陪同,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到定点医院住院,有专人协助办理住院手续、协调床位,还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健康体检费用补助,其中特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5大类特色人才,分别为每人每年2500元、2200 元、1800元、1500元、1200元。(来源: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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