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投7.75亿元专项扶持民办教育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5-19 08:36:36
  5月18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财政2015年起至2017年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25亿元专项资金;2016年起至2020年共投入6.5亿元(其中市财政5.06亿元、镇街财政1.44亿元)。两个专项资金合计7.75亿元。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
 
  将发放民办教师从教津贴
 
  《办法》提出,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超范围申报专项资金;除涉及保密要求不予公开外,须按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在镇(街、园区)、市教育局的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专项资金支出完成的项目应按规定实施绩效评价,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评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独立评价。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由市教育局追回财政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列入不守信用记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规模质量显著提升,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
 
  《意见》提出,通过大力推动科技研发、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等一系列服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25%以上。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国内国际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大型骨干工业企业服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平均达到10%以上。
 
  梁维东表示,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是东莞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一条必经之路。实现《意见》提出的目标是有条件、有基础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产性服务业,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加大力度,招引培育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范围主要为:
 
  1.向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
 
  2.支持学前教育(含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发展,用于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奖励等级幼儿园;
 
  3.支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标准化、学前教育规范化建设;
 
  4.发放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
 
  5.用于民办学校师资培训等经费支出;
 
  6.扶持优秀民办学校以及特色优质民办学校骨干专业建设;
 
  7.扶持民办学校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建设;
 
  8.推动民办中职学校上等级;
 
  9.开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结对帮扶、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委托公办学校管理工作;
 
  10.开展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建设;配套教学资源应用研训;
 
  11.对为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性支出。(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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