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手机、汽车消费等成投诉热点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3-15 15:40:19
  2015年全市手机、汽车消费等成投诉热点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记者今天上午从东莞消委会了解到,2015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受理投诉量为8810宗,比2014年暴增240%,手机、汽车消费等成为市民投诉热点。
 
  手机消费投诉最突出
 
  按投诉类别分析,2015年东莞商品类投诉有7566宗,占总投诉量的85.87%;服务类投诉950宗,占总投诉量的10.78%,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等。按投诉性质分析,主要存在质量、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等三大问题。受理的消费纠纷投诉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手机、家用汽车与网络购物。其中,手机投诉量1986宗,占总投诉量的21.52%,主要问题包括手机品牌混杂,质量、售后和假冒翻新问题突出,分期付款、虚假有奖促销隐藏猫腻。而苹果手机的有关投诉占到全市手机投诉量的近一半。
 
  东莞消委会秘书长麦惠贤:“消费者购买手机的时候,选择一些信誉比较好,规模大经销商购买手机,登陆相关国家网络查询手机合法性,最重要购买手机一定要把手机串号,相关型号规格列在收款单据,便于以后维权能用上,有部分手机销售商明明销售某个品牌,但是单据上面偷龙转凤 写了另外别称或者读音相近情况,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消费凭证获取。”
 
  汽车消费成投诉新热点
 
  去年,汽车及衍生服务投诉成为继手机后的又一投诉热点,共668宗,比2014年增加了3倍左右,主要存在问题包括定金、质量、合同、售后问题,而定(订)金争议309宗,占汽车投诉量近五成。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货比三家再付款,付款时分清楚定金的性质。
 
  东莞消委会秘书长麦惠贤:“我们是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慎重下定(订),定(订)金一般有两个,一个是一定的定,一个是预订的订,大部分消费者在车行都是以一定的定按定金来收取,定金根据合同法是有定金法则,如果消费者违约,经销商是有权没收定金,如果经销商违约,要双倍返还给消费者定金,消费者在下定(订)之前,一定要注意定金的性质,还有约定的事项,另外所说的预订的订,虽然是预付款性质,但是如果消费者存在违约情况,本来预订哪个车,交了订金,但是没有履行合同,也是存在违约情况,也是要承担维权责任。”
 
  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831万元
 
  据了解,东莞消委会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810宗,成功调解7931宗,调解成功率为90.0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1万元。
 
  今年将开辟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
 
  针对网络消费形势,接下来,市消委会将进一步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建立和完善经营者自律维权体系,今年市消委会将选择售后服务机制完善的知名网络电商,开拓创建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提高网络电商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将大量的网上消费纠纷实现网络化解,健全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上投诉机制。(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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