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了解商家信用信息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3-14 08:14:23
  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了解商家信用信息
 
  “3·15”即将到来之际,东莞市工商局局长范燕彬率各部门负责人集中解答消费者的各种疑惑。范燕彬透露,今年将针对手机行业开发和推广使用“诚信通”信息查询系统,消费者通过扫描商家的识别二维码或名称查询,能实时了解商家信用信息。
 
  继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
 
  范燕彬透露,去年东莞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2.3万户,增幅创历年新高,市场主体总量达到71.33万户,居全省地级市第一。全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2.73万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69件,广东省著名商标283件,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43户,各项指标居全省前列。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开业率达到95%,证照齐全率达到86%。
 
  去年底,东莞率先启动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在全市铺开内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今年,东莞将逐步把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范围拓展到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所有业务。届时,经营者凭CA数字证书、银行U盾等进行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填写格式化、标准化的电子表单,足不出户,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即可轻松办理营业执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纸化登记。
 
  范燕彬还表示,今年东莞会出台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办法,升级完善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把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许可审批信息、年报信息等归集到一个系统和具体企业名下,提高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另外,市工商部门还会联合其他部门对失信企业实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环境。
 
  加强手机行业监管力度
 
  手机消费欺诈行为去年不少,且部分影响恶劣。来自市消委会的数据显示,去年手机投诉仍然居高不下,其中,涉及手机质量的投诉660宗,占手机投诉总量近四成,尤其是杂牌手机质量问题频发,主要是手机运行速度慢、声音差、触控失灵等故障。
 
  去年市工商局集中力量开展了流通领域手机行业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违法销售手机案件550宗。范燕彬表示,今年将对手机行业开发和推广使用“诚信通”信息查询系统,消费者通过扫描商家的识别二维码或名称查询方式,快捷掌握商家信用信息。
 
  “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范燕彬说,工商部门将建立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用于监督指导网络经营者自主在线处理有关消费投诉,实现“网上消费、网上调解、网上维权”。
 
  焦点问题
 
  1.碰到网购纠纷,消费者如何投诉?
 
  网友提出,在淘宝上买的55英寸电视机,到货后发现只有50英寸。由于在本地无法找到对应的实体店经营者,这种情况应如何维权?
 
  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科长庾向群回应,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向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向第三方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比如网店的经营者是在广州的,可以到广州市工商部门投诉。另外也可以选择淘宝网所在地,也就是杭州市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2.美容院店主换了,我的卡上余额怎么办?
 
  网友表示,自己曾在某美容院购买了预付卡,可钱没花完该美容院就转让了。美容院原来的老板“失联”,新老板不认旧卡。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麦惠贤称,目前国家对于预付卡没有严格规定,发生纠纷只能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追讨损失,因此预付卡消费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购买预付卡前要认真查证商家经营资质,查询商家经营情况,详细了解协议条款评估消费风险,首次购买时尽可能选择短期、小额的预付卡。”他提醒消费者,还要密切关注商家经营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尽早向工商和消委会投诉。
 
  链接
 
  市消委会公布去年
 
  多个领域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市消委会日前公布了去年各领域典型消费案例,其中手机售后和假冒翻新问题突出,分期付款、美容免费陷阱仍层出不穷。市消委会提醒,尽管这类消费纠纷每年都有,但仍然投诉不断,消费者应掌握对应策略防患于未然。
 
  典型案例
 
  1.手机分期付款潜藏高息陷阱
 
  去年6月,杨先生在寮步光辉通讯器材店购买一台糯米手机,价格为2800元。杨先生因资金不足,选择分24期付款,签贷款合同后,发现每期需付170元,24期手机总价则为4080元,意味着贷款费用竟为1280元。杨先生心有不甘,诉之寮步消委会。经现场协调,商家同意让杨先生重新办理一次性付款,并终止贷款协议,调解成功。
 
  据了解,近两年,“米系列”手机的投诉突出,产品质量、售价参差不齐,商家借分期付款的“契机”,暗藏贷款服务费,趁机抬高销售价格,以障眼法的手段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选择分期付款前,一定要仔细看清贷款条约和贷款费用,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主动维权。”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海波和戴晓利均提醒,对于一些条款如果商家解释不清晰或不作解释,则可能存在猫腻,消费者应谨慎处理,考虑是否要交易。
 
  典型案例
 
  2.“免费美容”陷阱多多
 
  2015年5月,杨某被东莞市企石姿蔓莎美容店员工派发传单的“该店有免费体验并有免费的东西送”吸引,进店进行体验。进店,店员告知杨某只要收18元洗脸费。洗面后发现脸部皮肤发黑,杨某要求复原,店员则称需198元的材料费,杨某被迫答应。
 
  在肤色恢复时又称脸上有痘,店员随即又推荐毛孔收缩服务且故意隐瞒价格,只报单层服务128元的收费,最终埋单时却告知杨某共洗了15层,杨某无奈被迫刷卡缴费1400元并写下“520元”欠条,且美容店不予提供任何消费凭证。接诉后,企石消委会指导杨某想办法索取消费凭证,并最终为杨某挽回损失1600元。同时,因该美容店经营手法性质恶劣,被企石工商分局立案查处。
 
  “杨某因好奇、贪便宜,误掉免费陷阱,且不懂得索取和保存有效证据,维权相对被动。”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免费服务前,要认真衡量自己的实际需要,必须了解服务和产品的合法性、价格等,查阅产品是否有厂名、厂址、品名及相关的批准字号等,宣传单、消费凭证等书面证据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典型案例
 
  3.商家售假市民成功维权
 
  2015年3月,孙某在东莞市长安杰胜通讯器材店购买了一部某品牌XIMIR55手机,发现进网许可证信息与手机串号不相符。其向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长安分会投诉后,经调解更换了一台“某米3”手机,店家口头承诺“假一赔十”。
 
  孙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送手机到厂家售后服务中心,鉴定发现该“某米3”手机是翻新机。孙某要求店家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经多次协商,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随后孙某诉之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胜诉,东莞市长安杰胜通讯器材店退还购机款并赔偿3倍购机款。
 
  “本案中,孙某在发现手机有问题后,懂得鉴定索取有效证据,协调不成也不放弃维权,走法律诉讼渠道,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市消委会方面表示,消费者购手机,一定要索取购物小票或发票,核对手机串码与包装、手机内部商品标签所标注的是否一致,认真检查手机主机、配件、质量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是否齐全,保存修理记录单等有效维权凭证。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海波指出,商家用翻新机代替新机故意隐瞒消费者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与商家发生争议时,经过双方协商、请求消委会或其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仍无法解决争议时,消费者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不良商家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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