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可获最高8万元奖励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3-01 08:41:34
  东莞市民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可获最高8万元奖励
 
  从今日起,市民举报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可以获得最高8万元的奖励。市环保局官网昨日正式公布《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下简称《办法》),举报人对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进行举报将有奖。
 
  根据《办法》,市民有奖举报的三类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分别是:未经过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从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工业废水的;擅自拆除、闲置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工业废水直接排放的;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工序或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的。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办法》对举报人的奖励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举报人准确指出企业直接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工业废水的,按罚款额的6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
 
  如果经环保部门查实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且由市环保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刑事立案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8万元,但不再累计奖励。
 
  对于举报者而言,《办法》也明确了一些不属于奖励范围的举报内容,如举报人未明确指出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仅反映污水外排现象的;举报前违法行为相关线索已被环保部门掌握的;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举报的。(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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