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有500-600个家庭希望领养健康弃婴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2-14 08:37:13
  东莞有500-600个家庭希望领养健康弃婴
 
  南城弃婴被发现后,广大市民献出爱心外,记者统计发现还有十几名市民表达想要收养这名婴儿的意愿。其中,37岁的周女士曾在12月11日发现弃婴当天,就专门从厚街赶到南城医院来抱着婴儿,表达领养意愿。
 
  面对市民的强烈领养意愿,全市弃婴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据东莞市儿童福利院胡主任介绍,近几年来,东莞的弃婴例数呈减少趋势。其中,去年有近200例,而今年截止目前有100例。
 
  同时,全市对健康的弃婴需求量很大。据胡主任介绍,目前全市共有500-600个家庭在该中心登记,排队等候领养弃婴。
 
  需要指出的是,这500-600个家庭都希望领养健康的弃婴,但是东莞市儿童福利院接收的健康弃婴比例很低。在接收的弃婴当中,病残弃婴占比达95-96%,健康弃婴仅占4-5%。胡主任说,在全市弃婴例数减少的情况下,健康弃婴同样也呈减少趋势。
 
  知多D:如何正确领养弃婴?
 
  对于想向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弃婴的市民,胡主任建议市民既可以通过电话又可以通过当面来访的形式向市儿童福利院提出申请,由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负责登记收养人的收养意向,如婴儿的性别、健康与否等等情况。
 
  登记与受理之后,收养人就可以回家排队等候了,一旦出现合适的弃婴,市儿童福利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予以安排领养。
 
  那究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胡主任指出现,必须符合国家《收养法》,如夫妻双方年龄必须要达到30周岁以上;收养弃婴要经过配偶双方同意;收养人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与教育和抚养婴儿的能力;还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等等条件。
 
  若合法领养弃婴后遭遇婴儿亲生父母找上门来索回孩子怎么办呢?对此,胡主任指出,一般在达成领养协议前,市儿童福利院将会面向全社会公开公示这名的婴儿即将被领养的情况,若在此期间,其亲生父母反悔,这名婴儿会还给亲生父母。
 
  倘若过了2个月的公示期,其亲生父母才反悔索回孩子,但那么其反悔权是无效,婴儿将会判给收养人,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其亲生父母也因为故意遗弃婴儿构成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胡主任透露说,截止目前为,市儿童福利院尚未遇到过“婴儿被合法收养后,亲生父母反悔索回”的情况。
 
  律师说法:遗弃婴儿或构成遗弃罪最高可判刑5年
 
  遗弃婴儿究竟该当何罪呢?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一飞律师对此分析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将构成遗弃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遗弃罪必须结合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综合认定,而且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例如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情形。好在本案受害婴儿及时得到救治,并未产生严重后果,但行为人将初生女婴装在塑料袋中,并仍进垃圾桶达到一定的恶劣程度,准确的说应涉嫌遗弃罪,最终是否构成遗弃罪则需要人民法院结合本案综合判定。
 
  同时,王一飞律师指出,我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绝对的抚养教育义务,遗弃子女行为则有违此义务。 (记者 吴金华)(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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