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户变易 高级工级别可直接申请入户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8-21 09:54:04
  东莞入户变易 高级工级别可直接申请入户
 
  东莞始终重视人才入户问题,自2010年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至今,东莞先后三次修订入户政策。尤其是去年4月份,行业专业、技能、学历等方面提出10类准入条件,东莞的入户门槛不但低于广州、深圳,也低于佛山、中山等地,成为人才引流聚集的“洼地”。
 
  今年以来,东莞特别提出实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主要在东莞市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业和附加值较高的产业龙头知名企业实行,使得一大批掌握先进生产技术的蓝领人才也可以顺利入户。同时,积极落实新生儿入户与上环、结扎、罚款脱钩政策。
 
  企业自评人才 再降入户门槛
 
  一直以来,东莞高度重视人才入户政策,力求创新改革、争创人才红利。自2010年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至今,东莞先后三次修订入户政策,逐步降低门槛,大力简化手续和流程。
 
  去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一个管理办法和两个实施细则,分别为《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特别是“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细则”拓宽了条件准入的覆盖面。
 
  虽然如此,目前入户政策仍将一些专业技能强、学历不高或没有相关证书的技术骨干、专业人才挡在门外。今年东莞两会期间,东莞首次提出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将人才入户自主权下放给企业。今年6月3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组织媒体参观了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分析检验员职业能力考核的现场,以推动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相关工作。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真正开始在东莞推开。
 
  市人力资源局表示,东莞现在的入户政策,进一步降低入户的门槛,与周边城市及长三角的常州等城市相比,同类人才的条件设计均低于或相当于上述城市入户条件。
 
  达高级工级别可直接申请入户
 
  “此次东莞企业自评技能人才没有企业和员工数量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我们都可以满足,相关入户的人才也没有数量限制,只要达到要求,都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副主任叶海明说。
 
  据了解,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考核,员工除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及享受培训鉴定补贴外,还可获得企业给予相应提高其职级、收入等方面的具体待遇。此外,通过评价的员工,还可享受入学、入户等优惠政策,达高级工级别可按照“条件准入类人才”直接申请入户。
 
  “50多家符合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的企业主要为我市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业和附加值较高的产业龙头知名企业。”陈巨说,这类企业中聚集了一大批掌握先进生产技术的蓝领人才。“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改变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变成以企业为主导,可帮助企业把所需要和最需要的人才稳定下来,把真正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流下来。”
 
  案例:
 
  技工入户东莞
 
  解决子女入学
 
  昨日,记者采访了准备考玻璃分析检验员高级工的阿彬。他的小孩现在4岁,在东莞读幼儿园,但是因为他和老婆都是外地户口,将来没法在东莞读公校,他们一直在为此事发愁。此次,他听企业负责人说参加考试可以增加工资,还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加入东莞户籍,他非常开心。“只要我入户了,孩子读书的问题就同时解决了。”
 
  东莞外来人口众多,想入户东莞的人才结构中也是蓝领最多,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将使得众多技工、普工等蓝领入户东莞的梦想成为现实。
 
  数读:入户东莞有什么利好?
 
  多
 
  50多家企业可自评人才入户
 
  记者曾跟随市人力资源局进入企业了解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相关情况。以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评价的职业(工种)为玻璃分析检验员,总评价人数为560人,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第一批共有129名员工参与评价。
 
  据市人力资源局职业训练指导中心负责人陈巨介绍,目前,东莞市符合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的企业有50多家,像南玻这样已经进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质性考核阶段的企业有30 多家。
 
  “到目前为止,东莞已经通过相关证书考核的员工有近200人。其中高级工可以直接入户,初中级工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昨日东莞市职业鉴定办公室副主任叶海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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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儿入户与上环、结扎、罚款脱钩
 
  今年7月7日,广东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文,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入户政策落地,东莞走在了全省前列,卫计局重申,东莞新生儿入户就与上环、结扎、罚款等完全没关系。“省里的文件要求入户与上环、结扎、罚款不挂钩,我们也从来没有要求入户与上环挂钩过”。
 
  不过,该负责人也强调,新生儿入户放开,但东莞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记者:关旭东)(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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