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严格低保审核审查工作 拟设低保信息查询系统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8-14 09:25:27
  东莞将严格低保审核审查工作 拟设低保信息查询系统
 
  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低保审核审查工作,促进低保制度公正、公平、公开实施。除了对低保救助进行公示外,东莞市民政局将逐步建立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在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网站统一设立低保信息查询系统,公众验证身份后可查询本市低保家庭在保情况。
 
  市民政局要求,在认定条件方面,重点加强对户籍条件、家庭收入条件、家庭财产条件以及申请人类别的审核认定;在经济状况调查方面,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强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每组安排不少于2人的调查人员,入户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并详细记录、签名确认、归档保存原始资料;在审核责任方面,要强化基层低保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落实复核环节,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则要求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核对核查,并存档备查。
 
  低保公示次数增加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东莞下发了该《通知》。市民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透露,跟此前规定相比,该《通知》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的公示次数,公示时间也随之延长。
 
  根据2013年开始实施的《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低保审批情况只有一次公示,即:“村(居)委会应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初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此次《通知》将公示次数增至两次。一次是低保审核公示,即“村(居)委会应当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救助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委会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和审核意见,公示期为7天”;另一次是低保审批公示,即:“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应当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村(居)委会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
 
  网上可查在保情况
 
  除了这两次公示之外,东莞还将对在保名单进行长期公示。《通知》要求: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应当对低保家庭在其户籍地或居住地长期公示,但公示中要注意保护低保对象的个人隐私,特别是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得公开与低保无关的信息。
 
  此外,东莞还将逐步建立公众查询机制。市民政局将逐步建立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在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网站统一设立低保信息查询系统,公众验证身份后可查询本市低保家庭在保情况。
 
  “公众只要输入被查询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对方的在保情况了;不过申请者在申请低保时,要先签订一份同意书。”市民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
 
  此外,镇(街)社会事务部门还应长期公开低保监督咨询电话,对接到的实名投诉、举报,应逐一核查,30日内调查完毕,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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