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为还赌债租车抵押换钱
好赌成性,却没啥钱。东莞男子王才(化名)一直认为赌博可以让其发家。孰料,钱没赚着,还欠一屁股赌债。债主追得太紧了,王才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招数———到汽车租赁公司租台车,抵押贷款还债,本想借此缓解下“经济危机”,却触犯了合同诈骗罪,被判刑。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去年9月2日,王才在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租赁一辆黑色本田小汽车。9月5日,王才伪造了该辆黑色本田小汽车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注册登记本(车主登记为王才)。9月13日,他利用伪造的车辆登记资料骗取东莞某二手车行的信任,将黑色本田小汽车作为抵押贷款7万余元,并将贷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10月9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员工发现王才将租赁的汽车抵押了,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破案后,上述车辆已缴获并返还给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王才明知他人报警而没有逃跑在现场等待处理,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王才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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