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一男子非法行医致2岁男童死后或潜逃

跟踪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8-07 09:43:32
  凤岗一男子非法行医致2岁男童死后或潜逃
 
  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开药店的张某武竟给人看病,结果造成一名2岁男童死亡。近日,张某武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3000元。
 
  无证行医致2岁男童死亡
 
  张某武从2004年开始,在凤岗镇某村开了一家药店。2007年八九月份开始,他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他人治病开药。
 
  2007年11月9日8时许,两岁男童曾某因身体不适出现呕吐、拉肚子等症状,其母亲温女士带着曾某来到张某武的药店求医。张某武经过简单检查后,为曾某肌肉注射氨基比林退烧针,并配药服用。
 
  当天上午10时许,男童曾某出现异常反应,温女士就带着孩子到药店找张某武。张浩武见状,叫温女士赶快带着孩子到医院去治疗。当天下午1时许,男童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男童曾某符合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的病理学改变。张某武的非法行医行为与男童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事发后,张某武赔偿男童家属经济损失26.5万元,获得男童家属的谅解。
 
  2011年8月25日,张某武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当日对其取保候审。2012年2月16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张某武。2013年11月6日,公安机关在深圳将张某武抓获。
 
  是否潜逃成争议焦点
 
  本案的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张某武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在被逮捕前没有主动投案,因此不构成自首。最终,张某武因犯非法行医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
 
  但张某武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认为,在取保候审到在深圳被抓期间约两年3个月,他和妻子都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任何要求其归案的通知,他不知道自己被通缉,而且他只是偶尔去深圳照顾患病的妻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原址经营改名之后的药店,所以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弃保潜逃。
 
  东莞中院审理认为,虽然张某武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但他的行为不足以证实他有潜逃意识,而二审期间经过补充侦查,现有证据也不能证实公安机关告知张某武归案或将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以法定送达方式通知到张某武或取保候审保证人,即证据不足以证实张某武明知自己被批捕而有意逃避归案。同时,法院认为,警方在深圳抓捕时,张某武没有反抗及逃跑等行为。
 
  最终,东莞中院对张某武的自首情节予以认定,并做出终审判决。张浩武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元。(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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