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20年物业费指导价有调整

物价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2-26 13:08:03
  东莞2020年物业费指导价有调整
 
  记者12月23日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发改〔2019〕496号》(下称《通知》)正式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正式执行。
 
  《通知》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其中,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调整为3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调整为2.4元/平方米·月。
 
  在定价管理范围方面,《通知》指出,东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指出,业主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车位(车库)数量计收,其中室内车位(车库)最高限价为50元/个·月,露天及简易停车位最高限价为40元/个·月。以上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成本应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和产生的水电费等(不包括二次供水加压电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向业主分摊有关费用。
 
  在配套措施方面,《通知》指出,东莞保障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对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质量内容、管理范围等要求,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
 
  此外,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选聘,并按规定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后,物业服务双方可按合同约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在合同协议、业主公约中约定,需调整、变更的,须按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业主具有主导权。因此,调整政府指导价后对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会直接产生影响。
 
  东莞市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超过15年。在此期间,东莞市物业服务模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本等都发生很大变化。人工费用、清洁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物料费用等服务成本上涨幅度较大。 
 
  此次上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对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影响较大。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价格比原标准有所提高,会使物业服务双方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时的空间增大。
 
  但是,由于新建物业服务实行招投标制度,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约定收费标准,促进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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