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1月20日10时整试鸣防空警报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1-20 09:40:03
  东莞11月20日10时整试鸣防空警报
 
  1938年11月20日,莞城在日军炮火的猛烈攻击下宣告失守,此后东莞将每年的11月20日定为东莞沦陷日。为纪念这一日子,我市将于11月20日10时整至10时15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在试鸣过程中,需要保持镇静的同时,你知道如何识别防空袭警报信号吗?真正遇上空袭时,又该怎么办呢?
 
  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警报声有三种,借以分类指导人民群众的防空行动。因此,市民需熟悉警报,才能迅速判断警报并立即响应,做出行动。
 
  第一种是预先警报,预先告知城市居民,敌人可能会对城市进行空袭,需提前做好防空袭的准备工作。该警报鸣36秒,停24秒,连续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第二种是空袭警报,在敌机或其他空袭兵器已经临近城市上空,空袭行动即将或已经开始时施放的,通知市民迅速采取疏散、掩蔽等防护措施。该警报鸣6秒,停6秒,连续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第三种是解除警报,在空袭或空袭情况消除后施放,告知市民空袭情况已经解除,可以按照防空袭计划进行清理和清除空袭后果的工作。该警报连续鸣3分钟。
 
  听到不同的警报响起时,市民应采取相应的行动。比如,听到预先警报后,市民应密封食品、切断电源、转移易燃物品、关闭燃气、水源和门窗,然后背起应急包,快速进入防空地下室掩蔽,所有动作应在10分钟内完成。
 
  听到空袭警报后,市民应立即进入人员掩蔽工程的指定位置,并保持安静,关闭防护封闭门。来不及进入人员掩蔽工程的室外人员,应就地就近分散掩蔽;来不及进入人员掩蔽工程的室内人员,应迅速在墙角、墙根、桌子或创下卧倒;在车上的人员听到空袭警报后,应尽快寻找最近的防护工程、地铁、地下人行通道或隧洞掩蔽。
 
  听到解除警报后,市民应配合人防专业队伍,开展消除空袭后的抢救抢修工作,同时注意收听广播,关注城市受损情况及对下一次空袭或者灾情的预测等,以便有效地做好再次行动的准备。
 
  公共人防工程在平时、战时都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什么是人防工程呢?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而公共人防工程就是为公众市民建设的公用共用的人防工程。
 
  按其上部有无坚固性地面建筑物,公共人防工程可分为单建公共人防工程和结建公共人防工程。前者指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地下,按照人民防空战术技术要求单独修建的防护建筑,多建在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城市中心的广场下。后者指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人民防空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普通地下室修建的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平时作为房屋建筑附属用房,供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使用,临战时可通过平战转换用于战时防空。
 
  人防公共工程有哪些作用?该负责人介绍,这些人防公共工程项目,在战时可用作为人员掩蔽部、装备掩蔽部及战备物资库等,可完善周边片区人防疏散掩蔽配套功能,提升该区域人民防空能力。在平时可用作停车场或人行过街通道,有利于缓解附近市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和出行需求,具有显著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的任务具体可分为平时任务和战时任务。平时任务是进行人民防空建设,在职责范围内防范和减轻灾害的事故危害,战时任务是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是人民防空最根本的任务。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成为新形势下人民防空的使命任务。
 
  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人民防空办公室(下称“人防办”)的努力。东莞经济发达、产业完善、人口密集,属于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市人防办不断完善疏散场所和方案,编制东莞市人防疏散地域(基地)规划,协调启动同沙生态园人防疏散地域建设。同时,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推动全市40个社区落实人防宣传教育“五个一”试点,拉近人防与群众的距离。加强人防行业治理,按照全省工作部署,对全市人防企业进行集中检查,现场核查企业资质情况,复查产品质量,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此外,市人防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开展人防行业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督导工作,按照省市部署,监督人防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人民防空袭疏散,是指在战争爆发或重大灾害发生前后,将人员、物资、工厂等,有计划、有组织地撤出并安置到安全地区的行动。它是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防灾的基本形式之一,是保存战争潜力、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措施。通常分为早期疏散、临战疏散和紧急疏散等三种。
 
  1.早期疏散,是指在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或重大灾害发生之前所进行的疏散,或重大灾害发生的时间较长,有一定的时间将城市内的人员、物资及重要的设施、器材疏散到远郊或农村安全区域。早期疏散的对象是不能坚持斗争、生产和工作的人员及重要的设施、物资、器材等。包括老、弱、病、残、孕、幼、初中以下学生及教师,重要科研机构及生产单位的人员等。 
 
  2.临时疏散,是指国家宣布战争状态后至战争爆发期间的疏散。临时疏散的对象是重点区域内的居民,高中以上学生及教师,科技人员,文艺团体以及其他无坚持生产、坚持工作、坚持斗争任务的人员等。
 
  3.紧急疏散,是指发现空袭或灾害征候时的疏散。通常指首次空袭前24小时内,或在空袭间隙中实施的撤退隐蔽行动。紧急疏散的对象是完成临战准备工作的党政机关干部和遭敌攻击地区或目标附近的人员等。(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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