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推“3+3”工作模式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9-29 10:14:57
  黄埔海关推“3+3”工作模式
 
  “海关实施‘先放后检’的监管模式对我们帮助很大,以往要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评定合格之后才能提离,现在只要做完相关检疫和水尺鉴定之后就可以直卸到堆场,节约了大量成本,我们得到巨大的实惠。”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的李经理对黄埔海关的这项改革非常满意。
 
  黄埔口岸是我国重要的矿产品进口口岸,进口矿产品种类较多且数量较大,有铁矿、锰矿、铅矿、铅精矿、锌矿、锌精矿等。今年以来,黄埔海关积极推行进口矿产品“先验后放”模式改革,截至8月份,黄埔海关通过“先放后检”的进口矿产品共147批,重量134.1万吨,货值2.8亿美元,平均验放时长为4天/批,与改革前相比验放时间压缩73.3%。
 
  矿产品涉及到放射性项目、环保项目检测,一直实施“实验室检测与通关放行”相“串联”的检验监管措施,实验室检测合格以后才允许货物提离口岸,整体通关时长较长。“黄埔海关首先从优化作业流程着力,将货物卸载与现场检验检疫作业整合,推动实验室检测与通关放行由‘串联’改成‘并联’,大大压缩了通关时间。”黄埔海关商品检验处检验三科科长冯惠芳说。
 
  企业的通关时间短了,库存压力就减少,资金链的流转速度提高,而且码头的堆存费用也减少了。企业反映,“先放后检”监管模式既符合企业现代物流管理需求,又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对促进生产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港口而言,该模式加快了港区堆场的货物周转能力,以大宗商品进口业务为主的口岸效果尤为显著。 
 
  冯惠芳表示,在业务现场,黄埔海关推行了“3+3”的工作模式,将“快速检鉴、快速取样、快速提离”与后续“严格检测、监控流向、持续跟踪”相结合。对限定范围内的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合格后,快速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提离后严格实施实验室检测,并定期对货物流向进行监管,防范未完成合格评定私自销售、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海关还探索建立持续跟踪监管机制,结合后续稽(核)查工作,加强对“先放后检”矿产品的后续跟踪监管。
 
  “既要放得快,又要管得住,这是我们改革的目的。”黄埔海关商品检验处处长钟帮奇说,“严守国门安全,切实防止‘洋垃圾’进境是海关的重要职责,我们海关对‘先放后检’限定范围外的矿产品实施严密监管,重点监测质量环保项目及有毒有害元素,对发现不合格的矿产品严格后续处理。”对此,黄埔海关严格依照矿产品进口监管标准和流程,做好放射性检测、固体废物检验和外来夹杂物检疫等工作。今年1-8月,该关共检出矿产品不合格16批次,重量59259吨,货值1878万美元。(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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