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第一批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建设认定申报工作
昨日(9月9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我市正在开展第一批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建设的认定申报工作。对纳入试点的园区,授予“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的牌子,由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同时建立三方联合共建机制,结合园区实际,实施“一区一策”。
申报园区须满足已入住的企业以数字产业为主,具有相对集中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明确的园区发展规划及目标。并且到2022年底,园区产业发展空间需超过30万平米、数字产业产值或收入超过100亿元、从业技术人员超过1万名、税收贡献达到一定数额。
符合要求的园区可于2019年9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连同电子档报送市工信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每个镇街只能推荐不超过一个园区申报,松山湖可推荐不超过两个园区申报。
《方案》表示,本次认定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引进、培育重点企业,推动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增强空间意识,以开展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建设为切入点,集中要素扶持资源,推动软件、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 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等在试点园区集聚,引领全市建设大湾区数字产业集聚区。
《方案》透露,预计到2022年底,我市将培育建设 5-8 家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引进和培育年营收规模超千万元以上的企业 300 家以上、亿元以上重点企业 30 家以上、10 亿元以上骨干企业 3 家以上;吸引研发工程师、架构师、设计师等中高端人才 3 万名以上,带动全市新兴数字产业年均增长超过15%,其中,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20%。(来源:i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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