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8-17 14:15:05
  广东拟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示《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 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 1 小时、1.5 小时和 2 小时以内,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 10 小时、9 小时和 8 小时。
 
  《意见稿》指出,要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 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 1 小时、1.5 小时和2 小时以内。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加强对各学科作业的统筹管理,严禁教师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中小学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鼓励各地开展每周无作业日等方面的探索。
 
  对于学生作息时间、睡眠时间问题,《意见稿》提出,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 6 小时、7 小时和 8 小时,原则上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 8:00,初中不早于 7:50,普通高中不早于 7:20。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 1.5 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 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严禁将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 10 小时、9 小时和 8 小时。
 
  考试是检验学生近期学习效果的一种手段,但很显然,过多的考试会给孩子带来沉重的负担。
 
  《意见稿》明确,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学业抽测外,全年级、全校和全县(市、 区)性的考试每学期小学累计不超过 1 次,初中累计不超过 2 次。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不得在小学组织选 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排名。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科组协调,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
 
  学校要与教师签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书,在教育教学中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不做“刷 题机器”。教师不得组织、介绍、诱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规范地方课 程和校本课程管理,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不得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
 
  《意见稿》还提到,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 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 生依据,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面试、评测)等方式选 拔学生。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 前选择生源,坚决整治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的行为
 
  此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 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 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完善自主招生,严格按照自主招 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 环节和录取结果。
 
  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严格按照省 规定的标准班额要求,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 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 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根据《意见稿》,在2019 年 10 月底前,全省各地要针对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全面开展摸底分析,制定详细 减负实施方案,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开展自 查自纠,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及时销号整改。各地要通过多种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学业负担情况,探索建立学生学业负担 监测系统,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学生减负工作评估。
 
  如果你对《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记得在2019年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反馈(电子邮件及来函请注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反馈方式如下:
 
  1.电子邮件:jjc7986@163.com。
 
  2.来函请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1011(室)(邮编:510080)(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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