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校内午休服务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阶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8-16 09:04:11
  东莞校内午休服务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阶
 
  孩子中午放学没人管,午餐、午休该如何解决?日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东莞市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满足我市广大学生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迫切需求,校内提供午餐的方式以学校食堂自行供餐和企业配餐两种方式为主,校内午休服务将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该项工作实施阶段将从2019年9月1日开始。
 
  据了解,《通知》的总体目标为:至2019年底,5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至2020年底,7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至2021年底,9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通知》显示,校内提供午餐的方式以学校食堂自行供餐和企业配餐两种方式为主。暂时不能实现食堂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校组织、家长参与遴选有资质的配餐企业为学生提供午餐。鼓励临近学校选择共同的供餐企业,以就近建立热链配送,缩短配餐时间,保证饭菜质量。
 
  校内午休服务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或经过改造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图书馆、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鼓励各园区、镇(街道)财政投入配备空调和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条件较优越的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服务方式将由学校提供服务、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提供服务或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由学校提供校内午餐服务的费用由家长承担;午休服务的经费则根据服务水平由各园区、镇(街道)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村(社区)承担、家长承担等多种途径筹措解决。收费方式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式解决。
 
  那么,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何时开始实施呢?《通知》显示,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准备阶段为2019年8月30日前。各园区、镇(街道)做好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形成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后勤服务管理科备案。市教育局将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和配餐企业机构目录(以后适时增补调整)。
 
  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起。《通知》要求,各园区、镇(街道)按照计划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对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进行统筹、指导、检查和监管。
 
  此外,为保证午休学生的安全,学校安排每间午休室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女生午休室必须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监管,男性不得进入,加强校园保安对午休室的巡察力度并落实巡察签到。
 
  在2019年底前,各园区、镇(街道)要上报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情况,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同时,及时总结中小学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逐步扩大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学校覆盖面,增加服务项目,不断创新和提高我市校内午餐午休服务水平。
 
  《通知》指出,各园区、镇(街道)和基层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统筹做好我市中小学生校内 午餐午休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有所作为,主动向本校学生提供校内 午餐午休服务。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应以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统一要求。
 
  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应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有条件的园区、镇(街道)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午餐午休服务需求的学校,可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三方机构进入校园提供午餐午休服务的,学校应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同时,应当甄别第三方机构的合法资质并按照市场规则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为学生做好 服务。(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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