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5-09 08:23:41
  东莞市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东莞市将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社局印发的《东莞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东莞市职称评价标准突出品德首要条件,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同时,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行业优势明显、人才密集度高、创新能力强的镇(街、园区)下放本辖区特色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权。
 
  《实施方案》透露,东莞将探索推进科技前沿技术和制造业领域等职称系列专业评价,按广东省的有关部署加快开展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网络信息、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新材料、新能源等专业职称评价。
 
  根据《实施方案》,职称评价标准突出品德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落实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将个人职称诚信行为纳入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加大对职称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失信“黑名单”,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延迟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评价还突出创新能力导向。对评审权下放的专业,评委会应进一步探索完善指标量化打分式评审,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增加创新能力评价内容。自主评审的单位,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在不低于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的评审标准。
 
  《实施方案》提出创新评价方式机制,搭建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或正高职称;国家、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及粤东西北地区服务锻炼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含省行业主管部门选派的专业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任。东莞市特色人才四类(取得博士学位的除外)或以上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不仅如此,东莞市还支持基层和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执行对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东莞市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采取网络面试答辩方式。市属评委会有条件组织通用业务知识或实践操作测试的,可以试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采取测试的职称评审,一般不再进行答辩。执行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的规定。
 
  《实施方案》明确,东莞市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行业优势明显、人才密集度高、创新能力强的镇(街、园区)下放本辖区特色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权,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管理。推动向松山湖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法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条件成熟的创新创业园区、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服务。
 
  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向高校直接下放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向条件成熟的科研院所下放单位主体系列的职称评审权,强化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考核聘用、绩效管理等用人政策有机整合。向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下放企业主体系列的职称评审权,促进企业人才培养和使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据介绍,东莞市将充分利用一站式人才服务及管理应用平台,加强综合性人才服务,逐步推进无纸化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录入、信息查询等信息化平台建设。畅通非公有制组织、自由职业、在莞就业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通道,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来源: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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