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目前,各地2013年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已近尾聲,總體平穩有序。在招生錄取的最后階段,教育部要求要重點防范和治理各種違規行為。
據了解,教育部要求重點防范和治理的違規行為包括:降低標准違規指名錄取考生、向考生及家長收取或變相收取與錄取行為挂鉤的費用、高校無計劃錄取或超出省級招辦核准的錄取考生名冊范圍違規發放錄取通知書、高校避開省級招辦通過中介機構或中學教師等自行組織生源錄取考生等。
教育部重申,對降低標准違規指名錄取、收取與招生挂鉤費用等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對違規招生的高校,視情節給予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處罰。對違規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錄取資格,已入校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相關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有關領導實行問責。
教育部要求,一旦發現有冒充高校進行詐騙的案件,有關高校要第一時間報警並向社會發布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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