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九成消费者不了解“汽车三包”具体内容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3-08-26 14:54:5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一场“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工作进展新闻通气会”。一时间“三包”问题又回到了媒体和民众的视野当中,猛然发现念念想想了近十年的“汽车三包”真的不远了,离10月1日正式实施仅1个多月。

  有意思的是,过去近10年媒体和民众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呼吁三包,然而政策层面却迟迟未决。但当“三包”真的要来时,大部分整车企业却出奇地安静起来,而经销商也只是在员工培训上强化了三包知识,其它架构并无任何调整。至于普通消费者,新快报汽车联合新浪汽车、网易汽车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人并不知道“汽车三包”政策10月1日正式实施,九成人表示不了解“三包”政策具体规定。

 

九成消费者不了解“汽车三包”具体规定

 

■CFP供图

  消费者:九成人不了解具体规定新快报发起的“汽车三包”读者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人不知道“汽车三包”政策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此外有超过九成参与调查的人表示不了解有“汽车三包”这项规定。

  记者走访广州车市了解到,在终端主动向经销商问及“汽车三包”情况的消费者仍属于极个别例子,大部分到店看车的消费者并不清楚这一政策,个别有耳闻的看车者则认为并不太在意这个政策。调查显示,四成的消费者对“汽车三包”非常支持,认为是很大利好,另外六成人则持观望态度或认为政策难以落实。

  中签一个多月的陈女士准备9月份买车,当记者告诉她10月份将开始落实“汽车三包”政策时,她表示不会过于看重:“就像家电一样,用到这政策的可能性很小,还是想赶在国庆前提到车好出去玩。”

  尽管当前终端看车的消费者对“汽车三包”政策多持不了解或不在乎的态度,但调查显示当知道10月份购车将获得“汽车三包”政策保障时,四分之三的消费者会选择等到10月份后再购买。此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三包”政策实施也没有给经销商带来额外成本,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经销商表示10月后价格并不会因为“三包”而有所波动,此前有关10月“三包”实施后车价将提高的猜测并不准确。

  经销商:担心有人找茬

  记者日前采访多家汽车经销商了解到,经销商对于即将到来的“汽车三包”政策并未“去特别地准备什么”,“就是组织人员参加了厂家的统一培训,要求从售前到售后都对‘三包’政策要有所了解”。

  “真的要做到换车、退车那一步的其实并不多,首先出现严重故障问题的比例本身就非常小,此外重要部件累计更换2次没有效果后,才会涉及到更换或退货。”一名长安福特经销商告诉记者。

  一名奥迪经销商则表示:“如果是真的符合‘三包’规定的来要求退车、换车,反倒是不怕,厂里也有相关政策支持,我们照常办理就好。最担心的就是不符合规定,又强行要求换车的。”为应对这种问题出现,这家奥迪经销商还找好了法律顾问以应对未来的不时之需。

  10月1日实施的三包政策明确规定,销售者是“三包”责任的承担者,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追偿。经销商成了“三包”政策落实的核心环节,我们的读者调查也显示如果所购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9成的消费者会第一时间找经销商进行反馈。

  长安福特经销商向记者坦露了同样的担心:“很多消费者不一定会去研读政策,一发现问题就第一时间找经销商看能否换车、退车,到时候我们肯定要花大量的时间去跟这些客户做沟通。” 一名一汽-大众经销商则告诉记者:“最怕的是又出现类似DSG那样的大规模质量问题,那就会对经销商造成很大压力。”

  整车企业:提前“三包”对刺激销量作用不明显

  国家质检总局透露,各相关家用汽车经营企业正在梳理汽车质量担保政策,调整优化售后服务流程,建立完善内部工作体系。据悉,目前已有北京汽车、长安马自达、一汽-大众奥迪三家车企提前开始实施“汽车三包”政策,东风日产也提出了“七天包换”概念。

  最早提出实施“汽车三包”服务的北京汽车,一开始也对“三包”服务带来的营销作用满怀信心,把E系列2012年的销量目标定为3.6万辆,但事与愿违,直到今年7月,这个目标才基本实现。

  长安马自达宣称7月提前开始“三包”,但从结果来看,消费者也没有对其“三包”服务特别买账。长安马自达7月销量为4043辆,同比下滑29.1%,去年同期还有5702辆。

  8月开始提前实施“三包”政策的豪华品牌奥迪,似乎对此有很清楚的认识,自始至终都没有把“汽车三包”作为主要的营销亮点提起,只是把其打包进入25周年的感恩回馈政策礼包里面,在终端的销售人员也不会去刻意提及。

  “汽车三包”政策最新披露细节

  1.未满一年购置税全额退:购置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缴税款每满1年按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的全额退税;

  2.保险“计时打折”: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注:在实际退车或换车时,通常由经销商将原车购回,消费者并不涉及退保险费和车辆购置税的问题。

  3.退换车修好后还可当二手车卖:国家质检总局在通气会上还明确规定,三包退换车在修复之后可以按照二手车销售,再次销售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该车为三包退换车,并且说明清楚退换原因。其三包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后在购车合同中确定。

  ■知识小卡片

  国外“汽车三包”怎么处理

  美国

  美国的“汽车三包”叫“柠檬法”,这是保护汽车消费者利益的各州法律总称。因为柠檬是一种又酸又涩的水果,消费者买到有问题的汽车时,如同吃了一个青柠檬,酸楚不堪,难以下咽,因此,美国人把需要一修再修的汽车称为“柠檬车”。如果你买了有缺陷的汽车,并且处于质量担保期内,在合理的修理次数后,制造商仍没能修好,车主便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补偿。

  欧洲

  在欧洲,适用的主要是《关于消费者商品销售及其担保的某些方面指令》。销售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销售合同的商品,强制的最短质量担保期是两年。但销售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予延长担保期。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商允诺或消费者合理期望的特性,则意味着销售商没有履行其合同,则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

  日本

  在日本,汽车在修、换、退方面,没有政策上的强制规定,汽车的售后服务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但是,日本目前各家汽车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大致相同。汽车质量保证期普遍为3年或6万公里,重要部件为5年或10万公里。

  韩国

  在韩国,其民法中的“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予用户赔偿。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韩国的厂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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