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欺诈销售最低赔偿500元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3-06 11:54:46

  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即将来临,备受关注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当天施行。新《消法》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购物、权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这部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昨日,“第六届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系列活动”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论坛”在东莞报业大厦举办,吸引近100位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候选代表、商家和消费者到场。本次论坛由市消委会指导,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主办,《东莞日报》承办。

  论坛上,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作为主讲嘉宾,从“欺诈行为损害的赔偿金额加大”、“违法经营惩罚力度加重”、“7日内无理由退货”、“商品瑕疵举证责任倒置”及“三包”涵盖所有商品五方面切入,解读新《消法》。邓国平认为,新《消法》修改后增加了不少条款,有很多突出亮点,对经营者赋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激发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将给国家社会的发展带来重大转变。

  欺诈销售最低赔偿500元

  在原《消法》当中,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实行“退一赔一”。但新《消法》中明确,消费者要求赔偿所受损失的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也就是说,哪怕买了针线,有了质量问题就要赔500元。”邓国平说,这是对经营者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额在加大。

  此外,新《消法》对违法经营的惩罚力度也在加大,经营者违法经营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对违法所得处罚加重到最高为50万元。而且将原有《消法》对违法经营行为从过去的八项增加到10项,如产品召回、虚假宣传等。这些被邓国平认为是适应市场新出现的消费纠纷进行的调整。

  消费者网购有“7天后悔权”

  网购是当前热门的消费方式。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对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收到商品7天之内有权退货,并且不用说明理由。不过,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交付的报纸期刊、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四类商品除外。

  邓国平认为,新《消法》对网络销售行为的立法立规,7日内无理由退货是最大亮点,也是广大消费者的期盼。“无理由退货是经营者商品质量和服务的最高标准,体现法律的一大进步。”他相信,三五年内“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理念会为广大经营者接受,成为经营者的自觉行为。

  此外,邓国平指出,网购经营平台有连带责任,这个规定有很大影响力。

  “举证责任倒置”规范销售

  新买的鞋子穿几天,鞋底就破了,怎么办?现实中,经营方经常以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者其他理由,坚持不退不换,除非消费者能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

  有了新《消法》,可就不一样了,新《消法》把这种举证责任倒置了。根据新《消法》,涉及汽车、冰箱、电视等耐用消费品,一旦商品有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邓国平分析说,对问题商品的举证是消费维权的瓶颈,消费者往往无法举证。举证责任倒置,能够让经营者责任加重,以保证商品的合法来源、质量。如电冰箱买来不制冷,经营者要有来源合法、发票等证据,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还要证明检测产品质量合格。“否则,就是消费者无过错,经营者要赔偿。”

  邓国平认为,对耐用消费品6个月内发现瑕疵的规定,对经营者考验很大,使其时刻要受到社会监督,“从根本上有利规范经营行为”。

  焦点问答

  问题1:网购7日无条件退货,如果中间产生纠纷,消费者怎么办?

  邓国平:新《消法》对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7天内退货,有了这个规定,网店经营方要承诺怎么解决,包括退回货款等问题。如果对方找出理由推卸,也说明这个网店不可信、不可靠,他做不到就是违法经营了。还从一个方面提供了识别网店正规与否的标准,起到预防网购风险的作用。消费者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还可向消委会、工商部门投诉。

  问题2:新《消法》关于耐用消费品出现瑕疵,6个月内发生争议由经营者举证的规定,在执行中如果出现故意拖延举证的行为,该怎么办?

  邓国平:如果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拒绝举证,消费者可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将会把相关问题转给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处理。对经营者的举证责任,有法律进行保障。

  问题3:消费者有哪些途径可详细了解新《消法》?

  邓国平:市民可通过以下几个方式去了解,一是消委会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的内容;二是消委会印制了大量宣传小册,全市500家维权服务站也有资料;三是在“3·15”当天会组织专门的宣传咨询活动;四是“3·15”前后消委会将到行业协会、企业组织新法规的学习、培训。

  声音

  参加论坛后更懂得要规范经营

  参加这次论坛受益很多。日常生活中,一些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遭遇纠纷,因为维权意识淡薄、不知到哪里投诉等,往往忽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利于买卖双方建立融洽的关系。这次论坛对新《消法》的解读,会教会不少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

  而对企业来说,听了这次讲座,应该未雨绸缪,在日常经营中更加规范,提升服务质量,预防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