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遴选15家加工贸易示范企业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9-07 09:14:13

  东莞将遴选15家加工贸易示范企业
 
  9月6日,东莞市商务局发布组织企业申报“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加工贸易示范企业”)的通知。据了解,这是东莞第三次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加工贸易示范企业,此次将会遴选出15家加工贸易示范企业,每家企业可以获得30万元奖励。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7日。
 
  据介绍,加工贸易示范企业应是同行业中龙头企业或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应用新技术能力,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在发展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和高端制造等方面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据东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东莞在2012年和2013年已经遴选了两批共103家加工贸易示范企业。目前均已过了3年的有效期。为落实国务院、广东省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东莞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树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典型,促进东莞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此次将评选新的15家加工贸易示范企业。
 
  根据《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遴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申报的企业应在东莞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从事加工贸易生产经营活动。
 
  《方案》规定,申报企业原则上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实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营业收入和税收均呈正增长,利润总额为正数。此外,还需要有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
 
  同时,《方案》还规定,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符合东莞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范围;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东莞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AEO认证为一般信用以下的企业不得参评。
 
  《方案》规定,遴选加工贸易示范企业时,主要遵循三个原则:
 
  首先是行业引领性。加工贸易示范企业应是同行业中龙头企业或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良好的经营能力、运营团队和发展潜力,拥有现代化管理体系和生产设备,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
 
  其次是发展创新性。加工贸易示范企业的加工制造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应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应用新技术能力,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加工贸易示范企业应具有创新精神,善于整合行业资源,主动开展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最后是典型示范性。加工贸易示范企业的发展方式,应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在发展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和高端制造等方面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此次15家加工贸易示范企业的遴选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愿意申报的企业可登录“东莞开放型经济大数据服务门户”网(网址:http://dsj.dgboc.gov.cn/,登录名:海关编码,初始密码:111111;申报路径:东莞开放型经济大数据服务门户—网上申报—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申请表直接在申报系统填写,其他申报材料以附件(扫描件PDF格式)形式上传,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7日。
 
  商务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将对申报企业按照书面评分表指标进行综合计分,并确定进入现场考评企业名单。经过现场考评、综合评选、名单公示、通知公布等程序。由商务局公布获得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名单。
 
  《方案》规定,示范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有重大偷、骗税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应予取消示范企业称号。市财政对符合东莞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条件的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但企业在遴选认定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已发放的财政资金予以追回。
 
  全市新增外资研发中心或内设研发机构295宗,同比增长109.2%
 
  近年来,东莞的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外贸多元平衡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今年上半年,东莞加工贸易进出口额2530.9亿元,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从2008年的87.7%下降到43%。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东莞全市新增外资研发中心或内设研发机构295宗,同比增长109.2%,累计达1973个,占加工贸易企业的42.3%。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混合生产出口比重从2008年的32.5%提高到75.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495.4亿元,增长12.3%,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从2008年的35.9%提高到43.9%。
 
  东莞通过推动加工贸易企业拓宽自主营销渠道、创建自主品牌、发展高端制造等构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新机制,支持加工贸易逐步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培育以自主营销、自主品牌、高端制造为核心竞争力的加工贸易发展新优势,取得了较好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464家外资企业成功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方面,东莞出台《东莞市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同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企业创新优惠税收政策,通过科技创新券、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强技术创新。
 
  2017年,全市外资企业新增研发机构377宗;今年1—6月,新增研发机构295宗。目前,东莞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36%,并已基本实现5亿元以上规模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引进数以万计的加工贸易企业,目前仍然有上万家,每年产生的加工贸易废料价值数亿美元。在没有废料交易平台前,加工贸易企业的废料都是按照先审价缴税后再处理的方式进行,给企业带来极大不便。
 
  为方便企业快速便利地处理废料,提升企业在处理废料过程中的经济效益,从2015年5月起,东莞就开始建设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并先后出台了《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搭建了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整个交易流程在网上进行,并引入公开竞价机制,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公开、便捷的市场化交易运作空间,效果明显。
 
  截至今年6月,平台注册企业4297家,其中加贸企业3482家,申购企业815家(含93家外市申购企业),共成交项目1.8万宗,成交金额达19.3亿元人民币,平均溢价率23.5%。(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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