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操作办法》发布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10 08:47:44
  《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操作办法》发布
 
  日前,东莞市财政局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联合发布《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东莞小额创业贷款细则。其中,贷款银行从2家增加到7家,也不再局限于本市户籍人口。
 
  根据《办法》,在东莞的创业者可以享受最高3年免息20万元创业贷款,其实施将促进劳动者的创业计划开展,切实解决创业者资金短缺和周转困难问题。
 
  笔者获悉,2017年全年,东莞市共向3694人发放6.5亿元小额创业贷款,发放量居全省第一。
 
  刘先生在东莞厚街的一家制造企业上班,之前他一直想创业,但苦于资金不足。
 
  “我虽然在东莞工作,但是不是本地户籍,所以没资格申请创业贷款。”刘先生说。不过,东莞小额创业贷款操作办法的调整,为刘先生的创业之路打开了一扇窗。
 
  去年1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后的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政策,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政策全面放开,正式扩大并惠及广大在莞务工人员。
 
  近日,东莞市财政局联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正式发布了《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操作办法》,并在官网对外公告。
 
  与原来的政策明显不同的是,办法将小额创业贷款的银行由原来的2家增加到了7家,此举将扩大创业者申请时的选择面,也将提升该项政策的实施效率。
 
  目前,承办的银行除了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和东莞银行两家本土银行以外,还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日后如有增减,将由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局对外公布。
 
  笔者获悉,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的额度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四个档次,借款人可根据创业需要提出申请。具体批准的贷款金额由承办银行通过借款人创业项目实际资金需要、还款能力等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根据借款人所从事创业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小额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由东莞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但逾期未归还的,借款人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笔者获悉,在利息和坏账清算方式方面,为确保小额创业贷款利息及坏账资金及时发放,小额创业贷款的贴息及坏账补助均由市财政与承办银行结算,市财政再按分担比例与镇街(园区)财政清算。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对各镇街(园区)应负担小额创业贷款贴息和坏账,核对无误后由市财政局直接在各镇街(园区)税收分成中扣回。
 
  而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其中每个季度结束前要对全部贷款企业的所有权、经营状况全面核查一次。若借款人申请贷款所创办的企业提前结业的,承办银行在当季末发现后应督促借款人在半年内还清贷款。超过半年未偿还的,财政将不再给予贴息,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新的《办法》在操作上打破了原来只有本地户籍才能申请的限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者均可申请。
 
  《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含本市和非本市户籍人员),没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
 
  贷款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信观念强,信用良好;
 
  贷款人需要在本市范围内创办初创企业且有具体经营项目,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初创企业有较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金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从未享受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贴息。
 
  此外,申请人需要向小额创业贷款承办银行提供一个或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人员作为保证人,或提供一定的资产抵押担保,且符合承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链接
 
  小额创业贷款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小额创业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所需资料,具体业务流程由承办银行对外公布。
 
  2、承办银行对贷款进行审核(包括项目可行性、担保情况、贷款金额等),审核完毕后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局。
 
  3、市人力资源局对贷款对象是否已享受创业贷款政策情况进行核对,并向承办银行反馈核对结果。市人力资源局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对。
 
  4、通过贷款审核的,由贷款银行统一在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放贷款。贷款银行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发放,担保类贷款原则上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类贷款原则上在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的最近一个放款日发放。(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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