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莞或迎第一波“二孩入园潮”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03 11:40:10

  2019年东莞或迎第一波“二孩入园潮”
 
  以二孩政策出台时间来推算,明年,我市或迎来第一波“二孩入园潮”。我市有何措施能缓解这第一波“二孩入园难”的问题?4月1日,《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专家表示,此举或能有效缓解“入学难”“入学贵”等难题。
 
  家住南城宏远的李先生最近忙着为孩子幼升小择校而东奔西走。李先生告诉记者,孩子前段时间才结束南城某民校小升初面谈,“学校幸好离家近,接送方便,如果收费能再低一点就更好了”。像李先生这样将离家距离近、收费低纳入择校标准的东莞家长还有许多。未来,东莞孩子上学或将更加方便。
 
  随着东莞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二孩入园潮”的来临,“择校”已然成为最受东莞家长关注的话题之一。不仅公办学校学位紧张,许多优质的民办学校学位也紧俏。学位吃紧和收费高,无疑是市民给孩子选学校的两大“忧虑点”。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及时移交、公益办学的原则,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
 
  细看这一规定透露了两个信息,一是配套,居住区包括新建、改建的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小区,要配套教育设施;二是公益,通过及时移交、公益办学的原则,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新政对市民的两大“忧虑点”都指出了较好的解决方案。
 
  如何确保教育设施配套的公益性?《办法》规定,新建、改建居住区的配套教育设施属国有公共教育资源。配套教育设施建成后,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无偿将配套教育设施的不动产权利移交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新建、改建居住区的配套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配套教育设施和档案资料移交手续。
 
  《办法》由谁执行?市教育、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以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执法合作、信息共享等联动机制,依法做好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
 
  有教育专家表示,这些规定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未来,市民真的有可能就在自家小区就能上公办学校了,至少也会是普惠性园所或学校,而非高收费学校。
 
  《办法》同时规定,针对已建或在建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对未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则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引导其移交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事实上,在我市2018年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门就提出将继续加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规划建设,引导新开办的民办园办成普惠性园。2016年,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提出到2020年,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80%的愿景,并同时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
 
  对此,东莞波利亚外国学校董事长张明认为,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不仅能为东莞家庭提供物美价廉的教育服务,还将有效缓解2019年第一波“二孩入园难”的问题。但对于已开办的民校来说,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如何保证收支平衡、如何提高老师待遇,如何确保幼儿园高质量发展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日前,东城街道出台《东城街道关于房地产借读生问题的善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东城房地产借读生入学管理办法进行回应。《办法》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东城街道公办学校将不再向新建、在建楼盘提供借读公办学校学位名额。这意味着,买房将不再与借读学位名额挂钩,“学位房”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办法》还明确表示,相关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作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但对于之前拥有符合条件的借读学位名额,可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使用;2020年7月1日后,将停止受理凭房产对公办学位的申请。(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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