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仪器治心脏病越治越严重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3-14 11:36:05
  老人买仪器治心脏病越治越严重
 
  2017年11月21日,张女士在石排镇某医疗器械经营部购买医疗器械“频谱屋”一台,一次性支付了7万元。当时商家宣传使用该器械能缓解糖尿病、“三高”,促进心脏健康等等,但张女士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心脏疾病不仅未见缓解,反而严重了,于是她认为商家存在误导消费者情况,强烈要求全额退款。 
 
  经东莞市消委会石排分会调查了解,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医疗器械,该店销售给消费者的医疗器械规范名称为“骏丰频谱”,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单。从外观上看,该店销售的产品并无不妥。按张女士说法,商家宣称可以“治好心脏病”,而商家对此矢口否认。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商家是否对其产品进行了欺骗性误导宣传。由于口头承诺,在商家否认且消费者又无充足证据举证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商家的欺诈行为。鉴于张女士的使用情况,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承担合理损失,扣除外包装费800元、运输费500元,共计1300元,商家退回余额合计68700元。
 
  市消委会认为,健康养生是老年人最活跃的消费领域,却容易被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弱、怜悯心强等特点,采取虚假宣传、免费体验、派发赠品等手段设置消费陷阱,骗取老年人钱财,延误病情。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保健品不得含有“功效、案例性的断言或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宣传。建议老人在购买保健品等大额消费前,应多征询医生或子女意见,子女也应多与父母沟通,给予充分的关爱,这是老人构筑防骗最有力的防线。
 
  律师刘箫音认为,近年来,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市场成为诈骗的重灾区。由于老年人对于消费的认知能力不够强,容易相信销售人员的一些口头承诺,对于产品疗效的真实性、可靠性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极易上当受骗。
 
  本案正是这一典型情况,由于都是口头承诺,难于举证。但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证人证言、商家的宣传资料等资料进行举证,如果一旦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要求三倍赔偿。
 
  律师建议,子女还是应当多关注一些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通过交流沟通了解老年人的消费、投资意向,多交流一些积极的社会常识,从而防止上当受骗。(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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