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剪掉丈夫下体被处罚款两百拘十日,襄阳警方:将视伤情鉴定结果定夺是否立刑案
1月26日,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上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襄阳一女子因用剪掉丈夫阴茎,被行拘十日罚款二百元。
警方回应:伤情鉴定结果若达到轻伤将转为刑事案件。
有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也有人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然而现实生活中,夫妻关系到底相处得如何,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见解。
是恩爱有加相濡以沫,还是拳脚相向四面战歌,或者是夕阳西下默默相依,然而总有些夫妻相处的不那么和谐,做出极端事情也不在少数。
前情回顾,据多家官方电视台以及媒体报道称,湖北襄阳的女子杨某新年回娘家拜年期间,在其哥哥家中的卧室内和丈夫张某发生亲密关系后,愤怒地用剪刀将丈夫张某的生殖器剪掉。
随后当地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决定。
男子下体在其娘家被剪掉,这可是天大的事情。
一方面就男性身体构造而言,下体上面大血管比较密集,一旦损伤很难恢复原有功能;
此外男性下体被剪掉,失去做男人的尊严,心理创伤基本上很难治愈,一辈子活在阴影之中。
这么轻微的处罚,真的是警方纵容家暴吗?不少网友都有这样的疑问,这么大的事情,就这样草草处置,这难道不是开玩笑。
更多的是不少人带有阴谋论的点评,也让很多不明白情况的吃瓜群众义愤填膺,作为男人,必须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随着事情被曝光,专家学者口诛笔伐,愈演愈烈,襄阳公安局樊城分局的工作民警做出了回应,其称
首先要判断案件的性质,目前还不明确。
网络上的种种揣测分析严重不实,很多是臆想和杜撰的,具体的还请关注公安局的相关通报。
实际生活中,有些案件发生后调查完毕一目了然,但伤害类案件,需要根据伤情鉴定结果确定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如果未达到轻伤后果,只能以行政案件来处理。
女子暴力行刺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不能因为伤情鉴定结果没出来就这样匆匆处理,是对受害人的不负责。
为什么不能一直拘役或者看守所关押呢?万一在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这名女子拘留期已满,就可以逃之夭夭逍遥法外吗?
也有不少女性同胞表示这是人家家务事,受害的男子还没发表意见呢,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更别说是回家娘行男女之事。
在农村的习俗中,夫妻回娘家是要分床睡,不能睡在一起,这个习俗怕是全国哪里都存在。
二人在女方哥哥家里行男女之事,极有可能是男方单方面的意愿,女方是不情愿或者是被迫的,之后生气暴怒之下做出的冲动之举,二人都有责任。
法治社会人人平等,尽管是其妻子,但是违法犯罪这是事情,如果男子根据鉴定情况上诉离婚及赔偿的话,编者是完全支持的。
当然女方也可以如实说明情况,寻求最轻的处罚,至于这是不是女方家暴,或许大家都有自己的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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