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意见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09-20 08:32:01

  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意见
 
  9月16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就《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企业运营行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管理办法》规定,共享单车经营者应当建立网格化和车辆定点停放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通过精准定位、电子围栏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投放车辆的停放秩序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
 
  具体哪里能停,哪里不能停?《管理办法》规定,共享单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天桥、人行隧道、水库、河道、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等禁止停放区域。在限制停放区域内,应当停放在自行车停放区、自行车停车场等规定地点。在其他区域内,有自行车停放区、自行车停车场等规定地点的,应当停放在规定地点;无自行车停放区、自行车停车场等规定地点的,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限制停放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镇(街)、园区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如何确保禁止停放的规定能够规范到用户行为?《管理办法》提出,运营企业应根据线下禁停区和停放设施同步设置线上禁停区和停放区,引导市民规范停放。
 
  配套文件《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还对共享单车禁止停放区域做了一系列规定(详见本文末尾)。
 
  你使用共享单车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扫码开锁后发现是故障车辆的问题?或者说找到一辆共享单车,却发现贴满了小广告或者车把上满是油污?《管理办法》为此做了规定。
 
  经营者应配备与车辆实际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和维保场地,定期对已投放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和清洁,及时清理故障、破损车辆,保证投放车辆符合安全运营与整洁要求。
 
  《规范》则对指标做了具体规定,要求投入运营的车辆整体完好率不应小于95%,车辆整洁度不应低于95%。
 
  《规范》还对运营企业的维保、调度力量制定了下限标准。如要求每投放2000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至少配置1辆装载能力不低于20辆的调度车辆;维保场地面积与投放车辆规模比不小于620万㎡/万辆;每300辆车辆应至少配置1名运维人员。
 
  共享单车市场实行总量控制和公开招标以分配共享单车运营配额,即在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市及各镇(街)、园区的总量控制规模下,各运营企业公平竞争确定其运营配额。运营配额实行动态调节机制,主管部门将根据《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差的企业降低运营配额,对考核结果好的企业提高运营配额。该办法将有力约束企业经营行为。
 
  对于市民关心的是否会投放共享助力单车,《管理办法》表示:“综合考虑安全、通行及停放设施条件等因素,本市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后期可结合市民出行需求、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工作。”
 
  附:
 
  运营企业禁止在以下区域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1.设置停放区后人行通行宽度不足2m的人行道;
 
  2.机动车车道、绿道、消防道、无障碍设施、盲道及其两侧各0.25m范围内的人行空间
 
  3.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及其出入口踏步前缘10m范围以内区域;
 
  4.道路交叉口圆角范围内路侧带及距圆角弧线切点外15m范围以内区域;
 
  5.城市轨道站点出入口踏步前缘10m及公交站台路缘线5m范围以内区域;
 
  6.水管、电缆、燃气等地下设施工作井以及距离井盖外缘1.5m范围以内区域;
 
  7.消火栓半径2.5m范围以内区域;
 
  8.风雨连廊雨棚边缘下方覆盖范围以内区域;
 
  9.道路、公园等公共空间内已划定为禁停区的区域。
 
  10.住宅、办公、商业、工业、医院、学校、文体设施、旅游区等人流较密集的场所门前两侧10m范围以内区域;
 
  11.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区域。(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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