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巨灾保险制度的出炉

商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3-04-21 10:24:03
东莞市巨灾保险制度的出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东莞市巨灾保险工作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建立符合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巨灾保险制度。
 
东莞市巨灾保险制度的出炉,将进一步健全我市灾害救助、灾害管理和民生救助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运行。
 
背景
 
台风、强降水是造成东莞经济损失的主要气象灾害
 
为何要出台巨灾保险制度?
 
数据显示,东莞常年降雨量为1700~1800毫米,且时空分布不均,每年降雨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汛期易受暴雨侵袭。
 
据统计,1951年至2022年间,共计有96个台风对东莞市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平均每年1.3个,且近年来逐步呈频发、台风等级升高的趋势,“天鸽”“山竹”等超强台风不断出现。此外,近年来极端强降水天气呈逐渐增多的趋势,并成为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等次生灾害的直接因素和激发条件。
 
分析东莞2013年至2022年间气象灾害数据及经济损失数据,因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当中,有90%以上的损失是因台风、强降水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所导致。
 
可以看出,东莞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正因如此,此次出台的《方案》对之前的版本进行了进一步修订,目标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运用市场手段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巨灾保险制度。
 
原则
 
由市政府主导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权责相适、上下协调的原则;坚持市级统筹、稳步推进的原则。
 
一是由市政府主导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通过财政出资购买巨灾保险,作为政府救灾工作的重要补充手段。保险公司遵循盈亏基本平衡、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提供承保、理赔等服务。
 
二是明确市、镇街两级的责任,共担事权,形成推动巨灾保险工作的合力。
 
三是根据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稳步推进配套改革,以建立健全公共巨灾保险为基础,并逐步探索建立商业性个人巨灾保险等相关制度。
 
特点
 
明确保险模式、灾害因子等工作事项
 
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了保险模式、灾害因子、成灾指数、保费水平、赔款分配、赔款资金使用办法等,通过明晰制度,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护航。
 
在保险模式方面,根据省统一部署,选择巨灾指数保险作为我市巨灾保险制度的保险模式,并制定《东莞市2023-2025年度巨灾指数保险方案》。
 
在灾害因子方面,根据我市灾害特点及保险覆盖率低的现状,选取发生频率较高、影响较大的台风和强降水两项作为灾害因子。
 
在保费水平方面,台风每次事故及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2亿元/年,每年保费规模为490万元;强降水每次事故及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2亿元/年,每年保费规模为1400万元。上述两项合计年度保费规模为1890万元。以后还将视情况科学调整。
 
保险赔款分配方面,保险公司每次赔款,市镇两级按1:1的比例平分。其中总金额的一半,由33个镇街(园区)财政平分。另一半,若各镇街(园区)在台风、强降水灾害中受灾,由市巨灾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镇街(园区)实际受灾情况,具体研究分配金额用于救灾工作。
 
《方案》还明确巨灾赔款资金使用办法。巨灾保险赔偿款上缴各级财政。市巨灾赔付资金可用于救助(补贴)因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所导致的财产损失,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赔付资金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东莞+-应急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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