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0 日 - 国际法院 (ICJ) 的法官周四裁定华盛顿非法允许法院冻结伊朗公司的资产,并责令美国支付赔偿金,伊朗取得了部分胜利。其中的数量将在以后确定。
然而,对德黑兰来说是一个打击,世界法院表示它对伊朗中央银行冻结的 17.5 亿美元资产没有管辖权,这是迄今为止伊朗要求收回的最大数额。
在伊朗外交部在其电报频道上分享的反应中,它称赞该决定“突出了其立场的合法性”并“表达了美国的错误行为”。
上周伊朗支持的部队与叙利亚的美国人员针锋相对地发动袭击后,美国和伊朗之间的紧张局势加剧,做出这项裁决。
国际法院(也称为世界法院)审理的案件最初是由德黑兰于 2016 年针对华盛顿提起的,原因是华盛顿涉嫌违反 1955 年的友好条约,允许美国法院冻结伊朗公司的资产。这笔钱将用于补偿恐怖袭击的受害者。
伊朗否认支持国际恐怖主义。
1950 年代的友好条约是在伊朗 1979 年伊斯兰革命推翻美国支持的国王并随后切断美伊关系之前很久签署的。
华盛顿最终于 2018 年退出该条约。尽管如此,国际法院裁定,在冻结伊朗商业公司和实体的资产时,该条约已经到位。
主审法官基里尔·格沃尔吉安 (Kirill Gevorgian) 说:“法院得出的结论是,美国违反了友好条约规定的义务。” 他补充说,伊朗有权获得赔偿,双方有 24 个月的时间来商定一个数字,如果这不起作用,法院将启动新的程序来确定要支付的金额。
法官还解释说,法院对美国持有的伊朗中央银行 17.5 亿美元资产没有管辖权,因为该银行不是商业企业,因此不受条约保护。
联合国最高法院国际法院的裁决具有约束力,但无法强制执行。美国和伊朗是过去无视其决定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