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为促进企业投资松绑打通“最后一公里”

财经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8-12 10:22:04
  市自然资源局:为促进企业投资松绑打通“最后一公里”
 
   根据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的统筹部署,为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优化政策体系,近日,我市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惠企扶持和经济调度的实施办法》。市自然资源局围绕要素保障、项目审批和镇村工业园改造等“三大举措”,优化细化深化有关惠企帮扶政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为促进企业投资松绑打通“最后一公里”。 
 
  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开展增资扩产提速专项行动,对2020年底前动工建设且符合投资、税收强度相关要求的企业,经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审批,优先配置用地、用林指标等资源要素,享受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等有关优惠政策。
 
  同时,建立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对接流转机制,市和镇街(园区)定期召开增资扩产项目协调会,对于镇街辖区内无法落实用地的,限期在全市范围内另行协调项目选址。
 
  对使用市增资扩产专项用地指标的项目,鼓励土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对符合招商准入门槛、用地规模较小的增资扩产项目,优先纳入高成长性企业项目库,可与市属国企联合购置工业用地。攻坚推进关停结业企业土地收储整备,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转型升级基地项目开发。
 
  试点对教育、医疗、交通等市级重点公益性项目,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行业管理单位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实施主体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规划、环评和工程建设等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对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以国有划拨、集体自用方式供地的公益性设施用地,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并经市、功能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的,可对控规规划指标进行优化细化并直接出具规划条件或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进行控规调整。
 
  对因坐标系转换及各不同版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切换,造成已批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以300平方米为上限实行容差处理,可按原批准用地范围申请办理用地、报建等手续。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间,在不突破现行规划底线管控内容的基础上,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为功能指引,按规定先行开展传统产业类、新型产业类、产城融合类、旧村改造类和市领导挂点督导类等更新单元的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
 
  允许“工改工”项目采取“分期拆除、分期建设”的方式实施改造,由用地主体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完成建筑物拆除的具体时限,经镇街(园区)同意且纳入监管协议,可按经批准的“三旧”改造实施方案办理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磋商交易条件的村企合作改造“旧项目”,可以已批前期研究报告的成果图则为基础进行投资收益评估和合作条件磋商。村企合作改造“旧项目”可改按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实施。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继续实施的土地权利人自改“旧项目”,可改为按政府主导改造或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
 
  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腾出符合规模化办学条件的中小学用地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按移交用地面积的3.5倍给予建筑规模奖励。(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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