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月底结束

财经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6-17 09:10:30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月底结束
 
  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优化税收制度、推动经济发展、惠及百姓民生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的首次年度汇算,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平稳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什么是年度汇算?怎样判断自己需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6月15日,东莞市税务局推出个税汇算小课堂,帮助大家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轻松顺利办理年度汇算。
 
  东莞市税务局温馨提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本月底结束,若您尚未办理,请及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
 
  年度汇算,即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汇算即: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 2019 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 2019 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什么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如果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您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您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3、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
 
  (2)取得收入时,您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如何快速直观知道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您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纳税人自己办年度汇算,该如何办理?
 
  办理年度汇算,您主要需要填写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果有新增或者调整本人重要基础信息(如有效联系方式、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扣除信息,需要对相应信息进行补充或更新。上述事项均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随时随地”办理。如您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特别提醒】手机 APP 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都是免费的。千万勿用非官方软件办理,以防上当受骗!
 
  有哪些办理渠道可供纳税人选择?
 
  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推荐您使用该方式,并根据软件提示和引导完成申报。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获得退税时间相对更快,缴税更加便捷,还可以随时关注本人的申报、退税(补税)进度。
 
  如果您不方便网上办理,也可以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邮寄至指定的税务机关。
 
  纳税人该去哪儿办理年度汇算?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年度汇算申报地点均按上述规则确定。
 
  如您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您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纳税人该为年度汇算做哪些准备?
 
  办理年度汇算时,您除了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需留存 5 年。
 
  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纳税人该怎么办?
 
  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有多种,您需要对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您可通过原申报渠道查询不通过原因,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也会与您联系,请您补充提供相关收入或者扣除佐证资料,请您及时关注申报软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您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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